古文字作品 | 古文字知识 | 加入收藏 古文字转换器软件可转换多种古文字在线预览 网页版 V2.0
古文字转换器

当前位置:古文字网 > 知识库 >

辞退员工

时间:2024-01-26 23:33:09 编辑:古文君 来源:古文字网

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

(一)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。

(二)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。

(三)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。

(四)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。
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。

(六)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上述辞退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补偿金。

以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条、四十一条、四十二条的规定。

Copyright:2014-2023 古文字转换器 www.93290.com.cn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