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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法禁用词汇

时间:2024-08-14 01:44:52 编辑:古文君 来源:古文字网

1、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,如惊现、惊爆、竟然、竟、胆敢等,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、民族和国家的字眼。2、禁止使用最好、最佳、金牌、名牌、优秀、资深、最赚、超赚、第一、唯一、最新、最高、最先、巨星、著名、第一品牌等这样含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。3、奢侈、至尊、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也是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。【法律依据】《广告法》第三条,广告应当真实、合法,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,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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